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全院在册在岗人员、全脱产博士后、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二)2022年度入职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进修访学等6个月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本人填写《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提交学院审核;
2.援藏、援疆、援青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3.待岗人员、病假、产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者,由本人填写《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提交学院审核。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行政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委纪检委员、各系(室)、中心主任工作组成员。
2.成立学院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年度工作进行评议,评定考核等级,填写考核意见,并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员。
各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任组长。
教辅人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分管院领导任组长。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分管院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17日前,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纸质版交给所属系(室)、中心。
(二)年度工作考核。12月19日前,各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参照生命〔2022〕14号文件内容,评定各人年度考核等级,系(室)、中心主任统一签署考核等级意见并签字。同时,在所评定的考核优秀人选中推选2名教职工做为学院推荐2022年度度校级先进候选人报党政综合办公室。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办法参照人事〔2022〕6号文件。
(三)提交材料。12月20日前,各系、中心主任将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收齐后统一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E410)汇总。为避免混乱和遗失,请勿个人单独报送。
(四)审定结果。12月21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组会议对基层评定的年度工作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审定。同时,党政联席会议可结合教师年度业绩贡献和师德师风表现向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推荐优秀人选。考核审定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五)结果复议。12月23日前,教职工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教职工本人。
(六)报送。12月26日,学院将考核表交人事处审核并统一归档。
四、注意事项
(一)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和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系(室)、中心优秀指标请参照学院下达的《2022年度度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1),务必做到充分酝酿,力求客观、公平和公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9)不愿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三)在评定年度工作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四)对长期不在岗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各系(室)、中心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附件2: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3: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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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