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9月29日起开始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告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和 2022 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预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等级认定将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进行。
三、认定原则
(一)基本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定性原则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已单独反馈)原则上全部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一般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余学生依据学生申报的个人情况、父母收入情况、家庭现实状况等内容综合研判,可参附件2进行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准备(9月29日)
各班在正式认定之前,应当召开主题班会集中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号),宣传讲解资助政策,指导学生进行认定申请,并提醒学生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班会上还应当选出5人(含班主任)为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原则上班主任为组长,团支书和班长分别为第一、第二副组长(若团支书与班长也申请认定,则由其他班委或宿舍长代替),认定小组内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多于一半。申请人不得进入评议小组。
(二)学生申请(9月29日-10月4日)
学生本人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须手写),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
(三)班级评议(10月5日-10月9日)
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完整性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会,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开展评议(附件4),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审核手册(附件5)。各班完成民主评议、申请学生完成系统申请、班主任完成系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及附件6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留案备查。
(四)学院初审(10月10日-10月13日)
(五)学校审定(10月13日-10月2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深入困难学生群体中间,摸清底数,做好相关调研和帮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确保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顺利开展。
(二)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确实经济状况好转或学生本人自愿放弃认定的,学生本人应向学院提交个人申明,个人申明材料由学院留底备查。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要实事求是,坚持“应认尽认”和“精准认定”,杜绝“想认就认”和“大水漫灌”,原则上不限定认定比例;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未提出申请的学生,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应主动发现,及时了解情况并指导学生进行申请。
(四)10月9日18:00之前,各班应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附件6电子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