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行2016届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房春红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及毕业答辩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届执行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校教发[2006]84号)文件。

  各院(系)应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工作组,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并加强对毕业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监控。

二、加强师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学校将对2017届毕业生进行论文查重抽检工作,相关安排见后续通知。各院(系)应加强师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倡导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开展中期检查。

  各院(系)应组织有关专家在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要求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查。选题难易程度适中,任务工作量饱满。

  2.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各院(系)应对不符合进度要求的学生给予预警,查找原因并督促按期完成。

  3.中期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各院(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督促改进。检查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2千字左右)。

四、认真组织答辩、规范成绩评定。

  1.各院(系)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定答辩安排、答辩细则和成绩评定细则。

  2. 各院(系)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前要根据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打印规格与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责令修改至合格。

  3.认真组织答辩并规范成绩评定,答辩过程应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各院(系)应于答辩开始两周前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现场检查答辩。

  4.答辩成绩录入系统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

五、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毕业论文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按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和本科生成果发表的统计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2017届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3千字左右)。

  各院(系)应妥善整理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并归档保存。

  

  联系人:李春艳

  联系电话:87091114

  电子信箱:shijianke@ nwafu.edu.cn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