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9月30日已在电子政务发出,现将相关规定解读如下:
1、 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 2019级、2018级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长、专业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评定条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30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
3、 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4、 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学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5、 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6、 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1-2022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7、 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各年级对2020-2021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8、 各年级应在10月17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学院将于10月18日-20日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9、 各年级应在10月26日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评选,10月27日-29日学院将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